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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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玉溪师范学院 2008-4-8 18:34:06

玉溪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校名校址

玉溪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玉溪师范学院校址在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

二、办学性质

玉溪师范学院属全民(公办),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市(玉溪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

三、2008年录取规则及要求

统考外语语种:不限(英语、对外汉语、泰语专业除外)。

英语、对外汉语、泰语专业须加试英语口语, 体育、艺术类须经专业考试。

不限男女生比例。

录取办法:在考生政审合格,符合生源所在省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前提下,按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外语成绩要求:英语专业笔试、口试成绩70分以上;非英语专业:50分以上。

体育教育专业适度优先考虑女生。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优先保证第一专业,第二以后专业按平行顺序参考录取。

四、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2008年招生计划本科2200人、高职专科200人,详见分省分专业计划。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每生每年400—1200元(按实际住宿标准收)。

五、奖学金及助困

学院设立了 “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此外,学院为了资助贫困学生,还设立了“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寒衣发放”等项目。咨询电话:0877-2055148、2054028

六、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玉溪师范学院 学院代码:11390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电话:0877-205704 0877-2050750        传真:0877-2057041

学院网址:www.yxtc.net                    招办网址:zb.yxt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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