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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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代号: 11661 二、院校名称: 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四川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公办性质。招生层次为普通专科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少数民族专科预科。 四、办学地址: 四川省康定县 五、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为1:1.2;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3、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专业安排上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如第一志愿已录取满额,按志愿顺序安排; 4、对按规定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录取时一视同仁; 5、艺术、体育类专业的投档模式为,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线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投档; 6、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藏汉翻译)专业的考生须加试藏语文,文化考试成绩、藏文加试成绩均上线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投档; 7、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具体要求; 8、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考生慎报我校。 9、身体条件: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师范类各专业的考生要符合师范生体检要求; 10、录取结果公布:通过各省招办及我校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六、学费、 住宿费 、奖贷学金: 1、学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 2、住宿费:我校住宿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1000元至1200元/年。 3、为保证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及资助项目可登陆我校学生处网站查询。 七、执行纪律 接受监督: 学校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自我约束机制,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工作全过程,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八、2008年省外分专业招生计划: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6)2856805 2856182 邮政编码:626001 招办传真:(0836)2856899 学校网址:http://www.kdntc.cn (公众网) http://www.kdntc.edu.cn (教育网) E-Mail: zb@kdntc.cn 本章程由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