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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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 校 址: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铝业路1号 二、层 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成人高等学校 四、学习形式:全日制 五、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六、外语考试:英语 七、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九、录取原则:我院按照志愿优先及高考成绩和所填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专业。如填报的专业无法满足,则填报“愿意调剂”者进行调配,不愿意调配者则退档;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调档比例为120%。 十、学费标准:理工类:每生每年5000元(含计算机信息管理文理兼收); 文史类(计算机信息管理文理兼收):每生每年5000元。 十一、学生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由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专科教育毕业证书;通过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029-86844692 网 址:www.xfgxy.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