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安徽省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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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院占地500多亩,建筑面积20万多平方米,其中教室 二、招生专业、人数、招生范围、批次
三、有关录取要求 1.高考外语语种要求 商务英语、商务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成绩在90分(含90分)以上、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须达到良好以上。其余专业,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文化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的处理,以加分后成绩排序。 4、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6、以上录取规则与考生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执行考生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五、学费标准 学院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学费:4140元/年·生; 住宿费:600元/年·生。 六、证书发放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七、招生咨询方式: 国标代码:13137 省标代码: 学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锡澄路168号 邮政编码:214405 联系电话:0510-86022665 86022798 传真:0510-86022798 网址:http://zsb.jypc.org 电子邮件:zsb@mail.jypc.org 八、其他 本章程由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