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3773考试网2016高考招生章程正文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2008年上海市招生章程

来源: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08-5-5 16:37:44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招生章程

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审核表

  13893 

一、学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嘉定  胜辛北路 1661

   /   校区:                                   

   /   校区:                                   

备注:/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08年秋季在沪招收1053名新生,在外省招收384名新生。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根据培养计划要求,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所有专业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比例男女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凡报考我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上海市生源,在上海市第二批次本科录取资格线上,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以内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申请投档。对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外省(市)生源,在当地第三批次本科录取资格线上,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数的1:1.2的比例(如果当地高招办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确定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申请投档。对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所有专业(除艺术教育专业单考外)无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同分考生按英语、数学、语文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

17000//

注:上述收费标准参见沪价费(2005025号,沪教委(200541号文。

住宿费标准

2500//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毕业文凭

证书种类

全日制本科院校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39966166021-39966101

十三、投诉电话

021-39966366

十四、网址

http//www.sthe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资助学生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天华学院奖学金,天华学院勤工助学、特困学生生活补助等。

十六、其他须知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