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3773考试网2016高考招生章程正文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山东、江西招生章程

来源: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8-5-15 13:45:38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山东、江西)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684

3、校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48号

4、邮政编码:226007

5、办学类型: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

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二、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无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5、录取办法: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专业第二志愿投档,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挡。

三、其他问题

1、学费标准:4140元/年;

2、住宿费:公寓住宿费1200元/人;普通宿舍住宿费500-1000元/人;

3、学历证书:教育部承认的经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3—81050555

(2)传真:0513—81050666

(3)院校网址:www.ntac.edu.cn

(4)E-mail:ntnyhyy@126.com

学校招生办负责人:黄媛玉    学校负责人:顾卫兵(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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