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3773考试网2016高考招生章程正文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2008-5-22 17:20:48

 一、总则

        1.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是2005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按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独立学院。

  2.学院的招生工作坚持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方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1.学院2008年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序列,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和专科考生。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学院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4.各专业外语课程以英语为主,其它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5.报考考生须为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疾病者,体检专业限报要求具体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建筑学专业要求入学后加试素描。

四、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为我院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

2.我院按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院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其它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执行。

五、奖学、助学办法

1.为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结合我院实际,对全日制在校生实行综合测评奖学金制度,设立一、二、三等奖,每学期评定一次,在新学期开学后前三周进行。

2.为了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与工作能力,学院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六、毕业与就业

1.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

七、附则

1.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新生进校后必须每学年按时向学院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7】149号)和(渝价【2008】119号) 等相关文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收费标准。

2.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和内蒙古考生认定我院组织的校测成绩)。

3.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将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将取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学生入学资格。

4.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非学院工作人员参与、介入招生工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5.本章程由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各专业收费标准

1.本科专业

专业名称及方向

科类

学制

(年)

收费标准

(元)

备注

建筑学

理工

五

16000

 

土木工程

理工

四

15000

 

工程造价

文理

四

15000

 

工程管理

理工

四

12000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理工

四

1400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理工

四

15000

 

会计学

文理

四

12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

四

11000

 

人力资源管理

文理

四

11000

 

工商管理

文理

四

11000

 

房地产经营管理

文理

四

120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

四

13000

 

电子信息工程

理工

四

12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

四

12000

 

法学

文理

四

11000

 

英语

文理

四

11000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文理

四

16000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文理

四

16000

 

 2.专科专业

专业名称及方向

科类

学制

(年)

收费标准

(元)

备注

建筑工程技术

理工

三

9000

重庆市招收三校生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理工

三

9000

工程造价

理工

三

9000

会计

文理

三

8000

电子商务

文理

三

8000

市场营销

文理

三

8000

应用电子技术

理工

三

9000

商务英语

文理

三

8000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文理

三

11000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文理

三

11000

 

   备注: 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1000元/人/年,6人/间。

 

九、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电话:(区号023)65112861/2/3/4(F) 13436055567

  招生就业处传真:023-65112864

  招生就业处地址:重庆大学A区主楼106室(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邮编:400044

  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   邮编:402167

  网    址:Http://www.cqucc.com.cn  Http://cqucc.c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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