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院校性质:陕西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招生类别: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
学院简介:
延安大学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是教育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陕西省重点大学。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是一所全日制独立学院,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学院依托延安大学雄厚的教学和管理资源办学,教风严谨,学风浓郁,管理严格,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学院按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目前在校学生6000余人。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坐落在古城西安大学城,占地384亩。校园内绿树成荫,湖水环绕,风景秀丽,绿化面积达85%以上,湖水面积2.4万平方米,校园被命名为“花园式校园”、“文明校园”。学院建筑总面积为16.2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30.32万元,已建成艺术设计制作、丝网印刷、摄影实拍、摄影暗室、土木工程、物理、生物、模拟电路、数字电路、电工电路、计算机与网络工程、电子测量与高频、软件工程、文科综合、企业模拟、沙盘、计算机绘图、摄录编、多媒体课件制作、网络工程、临床模拟、形态学、机能学、病原学、分子生物学、基础化学、数码互动等40多个实验室。学院图书馆藏书28万册,电子阅览室与延安大学电子图书、数据库、电子期刊联网使用,实现了资源共享。学院现有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美术学、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思想政治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英语、汽车服务工程、教育技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园林、建筑工程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护理学、制药工程等26个本科专业。2008年艺术设计专业(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等三个专业方向)在陕西、河北、内蒙古、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甘肃、新疆等省(区)招生150名。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国家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报考条件的陕西、河北、内蒙古、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甘肃、新疆等省(区)考生;
2、按国家有关2008年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考试、填报志愿;
3、陕西省考生报考科目为艺术(文)或艺术(理);河北、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甘肃等省考生报考科目为艺术(文);内蒙古、新疆等自治区考生报考科目为汉授艺术(文)。
2008年艺术类专业计划一览表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科类
学制
计划数(人)
艺术设计
装潢艺术设计
艺术类
四年
150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类
四年
服装艺术设计
艺术类
四年
注:2008年我院在陕西、河北、内蒙古、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甘肃、新疆等省(区)艺术类专业具体计划数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录取原则:
1、考生外语要求为英语;
2、身体条件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陕西、河北、内蒙古、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甘肃、新疆等省(区)划定的最低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条件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按国家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延安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学 费:12000元/年 住宿费:900元或1200元/年
专业考试及成绩认定:
2008年我院在陕西、河北、内蒙古、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甘肃、新疆等省(区)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陕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四川、新疆等省(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统考成绩;认可内蒙古、山东、甘肃等省(区)及其他院校组织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课考试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
几点说明:
1、被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等按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一年以后,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后,可在环境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等三个专业方向中根据个人特长选择专业方向。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
邮政编编:710100
咨询电话:029-83113080、83113022、81599880
传 真:029-8311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