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新疆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 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办学性质: 公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六、2008年普通高职(大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08年招收: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汽车运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电算化、电脑艺术设计、冶金技术、汉语、音乐表演、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商品花卉)、园艺技术(果树)、畜牧兽医、食品加工技术、市场营销、物业管理、文秘、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21个高职专业。疆内外招生计划共计1260人。
七、招生对象:
1、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2、参加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三校(中专、技工、职业高中)高职考试的考生。
八、招生范围:
面向新疆、甘肃、宁夏、陕西、四川、内蒙、河南、河北、山东、山西10个省区,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详见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
九、录取原则及方式:
1、严格按各省、区招生委员会、招办的规定录取,公开、公平、公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末完成时,按志愿顺序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时,优先选择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
2、对高职(专科)层次的普通高职招生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3、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将户口迁入库尔勒市(根据本人意愿自愿办理),毕业后迁入就业单位或原籍。
4、学院所设专业均为文理兼收,考生报道后在三个月内根据对专业的了解,结合本人特点在符合国家学籍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可向学院申请调整专业。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各专业原则上不限男女比例。
十、收费标准:
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高职学费标准为2900—3500元/年。
住宿费: 根据不同住宿条件,分别为600元/年、800元/年。
十一、毕业生待遇:
1、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由自治区人事厅签发就业报到证。我院负责推荐工作,学生也可自主择业。
2、5%的应届优秀高职毕业生成绩达到规定标准后,可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本科院校授予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在我院设立的各函授院校成人本科,继续深造。
十二、奖学、助学及优惠措施:
1、品学兼优、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按国家规定,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人/年。
3、学生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帮助其争取生源地贷款。
4、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每月可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
十三、学院地址:
新疆库尔勒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乘9路、29路公交车即到)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996—6768588 2807333 2807222 6768688 QQ:314272203
传真:0996—6768521 邮编:841002
学院网址:http: //www.xjbyxy.cn
学院招生网:http://www.xjbyxyzs.cn
电子信箱:xjbyxy_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