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沈阳理工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名称:沈阳理工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理工大学抚顺校区(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顺大街北段四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4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其余专业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所招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580108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3 |
5802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580106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580103 |
数控技术 |
3 |
620401 |
市场营销 |
3 |
620204 |
会计电算化 |
3 |
620505 |
物流管理 |
3 |
580203 |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
3 |
590202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590108 |
软件技术 |
3 |
5901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520104 |
汽车运用技术 |
3 |
58040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3 |
670305 |
影视动画 |
3 |
670302 |
摄影摄像技术 |
3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理工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009年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理工 |
3 |
45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工 |
3 |
4500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理工 |
3 |
5000 |
|
数控技术 |
理工 |
3 |
5000 |
|
市场营销 |
理工、文史 |
3 |
4500 |
|
会计电算化 |
理工、文史 |
3 |
4500 |
|
物流管理 |
理工、文史 |
3 |
4800 |
|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
理工 |
3 |
4500 |
英语 |
应用电子技术 |
理工 |
3 |
5000 |
英语 |
软件技术 |
理工 |
3 |
6000 |
英语 (包含ATA合作教育)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理工 |
3 |
5000 |
英语 |
汽车运用技术 |
理工 |
3 |
4500 |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理工 |
3 |
4800 |
|
影视动画 |
艺术理、文 |
3 |
7000 |
艺术类 |
摄影摄像技术 |
艺术理、文 |
3 |
7000 |
艺术类 |
注:以上专业的教学地点均在抚顺校区,学费最终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1)新生特别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市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对于降分录取的省份,以所在省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基准)80分以上,或在高中阶段曾获省级三好、优干荣誉及在省级以上的各类竞赛中获奖者有资格获得下列奖项之一。标准如下:
奖金等级 |
奖金额度 |
高出标准 |
备 注 |
一等奖 |
3000元 |
120分 |
以上各等奖项不兼得,采取标准分的省市换算成实际考分统一计算 |
二等奖 |
1000元 |
80分 | |
单项奖 |
1000元 |
省级以上荣誉 |
(2)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学期间)
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
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
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年
单项奖学金:300元/人·年。
(3)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贷款。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110﹪--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考生第1~第2专业志愿之间无专业级差;第3~第6专业志愿之间无专业级差;第3~第6专业志愿与第1~2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为5分;对于无专业级差的专业志愿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于不符合录取条件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志愿清”、“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7、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弄虚作假等舞弊情况的考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8、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通知书及抚顺校区网站(www.syyyy.com.cn)公布。
9、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主校区)
邮政编码:110168
教学地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顺大街北段4号(抚顺校区)
邮政编码:113122
学校网址:www.sylu.edu.cn (主校区) www.syyyy.com.cn(抚顺校区)
E-mail: syyyy-zsjy@163.com
沈阳理工大学电话: 024-24686088
抚顺校区电话:0413-6618018、0413-6618020
抚顺校区传真:0413-6618018
沈阳理工大学
200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