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教育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州市玲珑山路4139号 邮编:2625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高职) 公办成人高等学校 学院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古城青州,环境优雅,教学设施先进。目前学院占地1201亩,建筑面积14.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教职工总数443人。专任教师336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87人,讲师113人。学院设有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教育管理系、财经系、机电与信息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外语系、经济管理系、艺术系、中文系、体育部等10个教学院系(部),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一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7551人。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树立了“以人为本,服务社会,追求发展;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的办学理念;确立了“树立一流的办学理念,打造一流的教师队伍,创设一流的办学条件,追求一流的管理目标,实现一流的教学质量”、“建设创新型学院,培养发展型人才”和“建设知名高校,服务地方发展”的办学目标,倾力打造具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非专业素质”及“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拼搏,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合作”五种优秀品格的毕业生品牌,并将其贯彻于教学、管理、服务的全过程。 学院先后实施了以“创建优质课堂”为切入点的课堂教学改革,以产学结合、工学交替为侧重点的实践教学改革和以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及订单式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了以课程体系改革为核心的教学内容改革、实践实训模式改革、教学质量监督评估体系改革,形成了以“知识、能力、素质”为核心的教学体系。学生职业竞争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在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中成绩斐然:参加山东省首届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取得高校组团体总分第一名并获一等奖; 2008年获第四届全国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竟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山东省赛区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三项;在2009年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中,获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三等奖一项等。近年来,学院质量品牌创建活动成效显著,部分专业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学前教育专业、艺术设计专业被省教育厅评为省级特色专业;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被确定为市级重点专业;现代汉语、财务会计、学前卫生学、3DS MAX环境艺术设计、学前教育科研方法、包装设计和食品营养与检测共7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2007年中国教育电视台对我院学前教育专业和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进行了专题访谈,并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节目“国视导航”栏目播出;2007年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中国教育报道”栏目,两次对我院的办学特色进行了介绍。 学院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生毕业实习阶段实行跟踪调查、指导,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强,毕业生就业率、就业层次、就业质量不断提高。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山东教育电视台、潍坊日报等国家、省、市级媒体多次对学院鲜明的办学特色、先进的办学经验、突出的办学成就进行了专题介绍。 新校区的建设及投入使用,使学院发展驶入快车道。优美的自然环境,深厚的文化积淀,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不仅吸引了众多知名学者和专家来我院任教、讲学,也为广大莘莘学子求学成才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教育部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专科一批、二批。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①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普通文理科、艺术和对口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按上述办法录取第二、三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②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③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④艺术各专业,按文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⑤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山东省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激励、助学政策: ① 为提高生源质量和报到率,对于高分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普通高职500分及以上、对口高职600分及以上且每专业报到数的前5%的新生每人奖励学费1000元。 ② 为激励学院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专业、机电一体化专业、数控技术专业学生热爱所学专业,世界500强美国卡特彼勒公司从2009年起,在潍坊教育学院设立专业奖学金,每年提供3.5万美元奖学金,以表彰和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招引更多优秀毕业生走向卡特彼勒公司。 ③ 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和贫困生救助基金,建立奖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受奖面达40%以上),对学业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以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协助其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手续等,通过“奖、勤、助、减、贷”等多种形式开辟“绿色通道”,履行“绝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辍学”的庄严承诺。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教育学院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教育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潍坊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3276312 联系人:傅善江 孟强 学院网址:http://www.wfec.cn 潍坊教育学院
潍坊教育学院2009年普通高职山东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潍坊教育学院2009年普通高职外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