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3773考试网2016高考招生章程正文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来源: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2006-4-10 16:55:20

一、学院全称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二、校址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230

三、招生层次

四年制本科、三年制高职高专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计划

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外语语种要求

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不招收色盲生。

九、录取规则

1、秋季招生

1在各省市划定的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并在我院投档分数线上的考生,全面衡量德、智、体,以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

211.2投档,并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为基本录取依据,不设专业级差分。

2、三校生招生

1)以三门文化课和两门专业技能课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能全面衡量,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划定的全市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下列公式计总成绩:三门文化课总分(总分包含各类因素加分)×70%﹢二门专业技能课总分×30%,并按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本科专业为10000/年,高职高专专业为7500/年(中日合作专业为15000/年)。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合格,准予毕业,颁发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网址

学院网址:www.lixin.edu.cn

电子邮件:zhaoban@lixin.edu.cn

咨询电话:021-677052386770511567705131

十三、贫困生资助体系

1、学校每学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经过评定将分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发给证书和奖学金,发放奖学金的最高额可达3500/年。获奖学生数可达学生总数的40%

2、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由个人申请并持当地乡镇以上政府证明,经审核后可在相关银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助学贷款政策(每年最多可贷6000元)。同时,学生可申请安排勤工助学岗位,而获得一定报酬。

十四、监督电话:6770500864278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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