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3773考试网2016高考招生章程正文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招生章程

来源:上海理工大学医疗器械学院 2006-4-10 17:46:56

一、学校概况

1、学校隶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学校全称: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3、学历层次:专科

4、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5、证书种类:上海市教委统一颁发的国家专科文凭

二、2006年招生计划

1、分专业招生计划:

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116名、检测技术及应用(医疗器械检测技术)78名、康复工程技术78名、临床工

程技术70名、药剂设备78名、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医学影像设备)116名、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

维护(放射治疗技术及设备)58名、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医用诊断仪器)116名、医用电子仪器与维

护(医用治疗仪器)58名、计算机网络技术(远程医疗)78名、计算机信息管理(医用信息技术)78

名、市场营销(医疗器械营销)116名、工商企业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56名、工商企业管理(经贸英

语)52名、工商企业管理(外贸管理)52名。

2、分省招生计划:

    北京16名、天津16名、河北20名、山西24名、内蒙古22名、辽宁16名、吉林26名、黑龙江16名、上海

600名、江苏42名、浙江42名、安徽20名、福建20名、江西24名、山东18名、河南20名、湖北18名、湖南18

名、广东18名、广西20名、海南16名、重庆20名、四川20名、贵州18名、云南16名、陕西18名、甘肃18名、

青海16名、宁夏24名、新疆18名。

三、录取规则

1、总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

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依次考虑靠后志愿的考生。

2、志愿加分原则:凡达到学校最低投档线上的考生,在专业投挡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的总分加10分。

3、专业投档原则:按照学校加分后的总分数高低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录取中兼顾各专业实际投档情况,

并尽可能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第一志愿。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尽可能被随机调录到

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4、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

5、专业加试要求:无。

6、外语语种要求:无。

7、男女比例要求:无。

8、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高考体检标准,并规定除计算机类、管理类以外的所有专业均不招色盲、色弱

考生。

四、收费标准

1、学费:除临床工程技术专业为12000元/学年外,其余专业为5000元/学年。

2、住宿费:每学年从800元到1200元,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安排。

五、奖贷措施

1、综合奖学金最高5000元/学年并另设若干单项奖。

2、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学校专设机构,获得勤工助学机会,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对特困学生

将给予适当补助。

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1-65502660  65499003

2、传真电话:021-55620282  65499003

3、联系地址:上海市营口路101号

4、邮政编码:200093

5、学校网址:www.smic.edu.cn或www.smiczbb.com

七、学校地址

校本部:  上海市杨浦区营口路101号

东沪校区:上海市宝山区同济支路199号

2006年新生第一年在校东沪校区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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