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3773考试网2016高考招生章程正文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来源: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06-4-11 18:12:36

一、学校校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0         邮政编码:201800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并被上海市教委确定为“上海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四、录取规则:

1、  遵照教育部、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

2、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的政策或管理办法执行。

3、  身体健康标准执行教育部修订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  招生各专业外语语种限招英语。

5、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五、监督机制: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学院成立了2006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1、  学生毕业时由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颁发专科学历证书。

2、  入学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0号。

3、  我院2006年新生学费收费标准:每学生7500/年,住宿费:每学生1070元—1500/年。

    4、凡上海籍农村户口考生考入我院,凭录取通知书就地“农转非”,外省(市)籍考生考入我院,户口迁入学院。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2169990015    69990069

2、监督电话:   02169990026

3、电子邮件:    kjxy@hotmail.com

       4、学院网址:        www.scst.s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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