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3773考试网2016高考招生章程正文

闽江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来源:闽江学院 2006-5-29 11:27:09

    闽江学院是福建省省属全日制公办本科大学。学院位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大学城,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占地2500多亩,校舍建筑总面积达37万平方米,在校生17000人。现设有中文、外语、数学、物理学与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旅游、管理学、服装与艺术工程、艺术、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历史学、法律、公共经济学与金融学、音乐、汽车等16个系,51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38个专科专业。学院还设有成人教育学院、软件人才培养基地(软件工程学院)和爱恩实达学院(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等校联办)。今年计划招生5000人(本科3000,专科2000),其中向省外招生740人(本科560,专科180)。
    一、招生录取工作原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着重考生意愿,保护第一志愿考生权益,遵守“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规定,对同一批、同一轮应优先录取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得退掉第一志愿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当同一批、同一轮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体检标准、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残疾考生,原则上应录取
    4、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6、树立法制观念,严格按程序、规定办事,重大和特殊事项需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奖、贷、助学金
    我院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享受面分别达到21%、8%、5%、5%、5%。
    三、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长乐南路59号     邮编:350011
    联 系 人:刘晓云
    联系电话:0591-83637784,83639515(兼传真) 
    学校网址:www.mju.edu.cn          邮箱:mj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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