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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合肥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 学校网址:www.hfuu.edu.cn 一、办学情况 合肥学院位于“包公故里、三国故地、科教名城”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坐落在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与始信路交口,毗邻风景秀丽的南艳湖,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1980年,由新中国放射化学奠基人杨承宗先生创办合肥联合大学并担任首任校长,创办之初,实行了“适当收费、不包分配、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后勤社会化”的办学模式,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探索作用,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小岗村”。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900多人,其中研究生59人,外国留学生69人。现有教职工959人,专任教师817人,高级职称教师309人,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117人。有全国优秀教师3人,1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名“皖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入选合肥市“百人计划”、1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配套引智工程”项目,另有国内外兼任教师190多人。 学校是国家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53所试点学校之一,国家首批承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61所大学之一,中德共建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学校设有17个教学系部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现有本科专业53个,其中国家特色专业5个、“卓越计划”试点专业4个、国家级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本科教学工程校外实践基地2个。 学校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先进的办学理念,探索出一条符合我校实际的应用型高校发展之路,得到中央、省部领导、主管部门及中央新闻媒体的充分肯定,2014年4月16日,中国教育报在头版头条以《一所地方高校的转型突围》为题专门报道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2009年学校的《借鉴德国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研究、创新与实践》项目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14年学校的《突破学科定势打造模块化课程重构能力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体系》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建校三十周年校庆期间,时任德国总统伍尔夫先生专门发来贺信。10月30日,默克尔总理在访问学校时,称赞合肥学院是“中德合作的典范”,并与李克强总理共同见证,中国孔子学院总部、德国施特拉尔松德应用科学大学与合肥学院签订了“合作设立德国施特拉尔松德应用科学大学孔子学院”协议。李克强总理题词:“三十而立、卓有成效、根深叶茂”,高度肯定学校的对德合作。 近年来,合肥学院在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的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全面提升。2009年至今,学生参加各类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934项,其中国家级奖项218项,国家级一等奖45项;获全国体育比赛金牌73枚、银牌51枚、铜52枚。2015年,2015年,学校文、理科二本招生投档最低分双双位居全省第一,毕业生就业签约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毕业生60%在合肥就业,80%在安徽就业。 面向未来,合肥学院将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办好有特色、高水平、人民满意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二、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16年我校计划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收300人,具体招生如下:
四、报名办法 1、信息采集: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5】32号)》,考生于规定时间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到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参加全省2016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获通过。 2、报考确认 1)报考材料 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由报名点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等职业毕业学校盖章开具的《成绩单》和《合肥学院2016年对口考试报名确认表》(附件1)。 2)报名方式: 报名可采用两种方式: (一)现场报名缴费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持以上报考材料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领取准考证。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17日8:30-16:30。 (二)邮寄材料报名汇款缴费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将以上报考材料(身份证只需邮寄复印件)邮寄到我校招生办(邮寄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合肥学院招生办,邮编:230601,我校接受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为3月16日18:00),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电话联系《合肥学院2016年对口考试报名确认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告知汇款事宜。考生汇款缴费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确认表领取准考证时间为3月25日8:30-16:30。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领取准考证地点:合肥学院行政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为方便考生报考我校,也可由考生所在中职学校负责汇总材料后到我校集体报名,或集中材料邮寄集中汇款缴费方式报名(需提供学校介绍信及负责老师联系方式)。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为依据,具体内容可参考《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方向)专业: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课,其中,文化课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实行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专业课满分300分;知识部分考试总分为600分。技能测试分值为150分,计入总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知识部分和技能测试部分合计总分750分。 学前教育(师范)专业:考试科目为文化课、技能测试。其中文化课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实行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技能测试包括语言、音乐、舞蹈、美术四个方面内容,第一,语言类(150分),包括讲演儿童故事(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幼儿园教育案例分析(50分)(30分及以上为合格);第二,音乐类(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钢琴弹唱;第三,舞蹈类(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创编幼儿舞蹈;第四,美术类(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儿童绘画。技能测试分值为450分,计入总分。技能测试每个方面均需合格,不合格者,不得录取。文化课和技能测试合计总分750分。 各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考试大纲见《合肥学院2016年对口招生考试技能测试考试纲要》(附件2)。
(二)考试时间
(三)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学院(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四)查分 考生可于4月2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uu.edu.cn/zs/)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附件3),并由毕业学校招生办或所在市教育局职教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5日16:00前传真至合肥学院招生办(0551-62159118),由我校汇总核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 七、录取 1、录取原则 1)技能测试必须合格(各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学前教育专业语言类演讲儿童故事不得低于60分、语言类幼儿园教育案例分析不得低于30分、音乐类不得低于60分、舞蹈类不得低于60分和美术类不得低于60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不得低于9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语文、数学、英语每门科目都不得低于60分; 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课不得低于200分; 4)考生所报考专业的各科均需达到合格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的总分(所有考试科目总成绩+政策加分),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考生的总分相同时,按考生所有考试科目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所有考试科目总成绩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文化课、专业课、技能测试。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uu.edu.cn/zs/)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4月15日前学校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通知书预计于8月初与普本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 2、报到注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同时要调查清楚责任,依法予以处理。 八、鼓励政策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5〕15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一)近三年来(含2013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二)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10分;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8分;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的,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5分;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免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6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附件4),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市教育局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免试考生请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报考材料、申请表于3月11日交由我校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于3月15日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加分考生请将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报考材料、申请表于3月16日现场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如考生免试审核不通过,还可继续参加3月26-28日的考试。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九、管理与就业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对口招生班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十、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学前教育(师范)专业为3500元/生/学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方向)专业为39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奖、贷学金及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1、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占学生总数的21%,最高额2000元/生/学年。此外还设有单项奖学金、韩中教育文化交流协会优秀奖学金(韩国)2000元/生/年,以及由我校毕业生为主创立组建的罗顿集团的奖学金2000元/生/年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8000元/生/学年,在校期间免息,毕业后六年之内还清。 3、勤工助学基金。学校积极组织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500个,还有一些非固定岗位,困难学生可以通过适当劳动获得相应报酬。 4、特困生资助。学校每学期定期对特困生进行资助,发放资助金等。 5、减免学费。在我校就读的孤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烈士子女及其它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减免学费者,学校分别予以学费减免。我校郑重承诺不让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158118(招生办)0551-62158025(纪委监察处) 联系传真:0551-62159118 联系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联系信箱:zsb@hfuu.edu.cn 十三、其他须知:本章程如与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相冲突,以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为准。 十四、本章程由合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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