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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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

来源:2exam.com 2013-3-12 14:55:02

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 学校名称: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 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二章         报考条件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四条 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法律;高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口。

第五条 收费:各个专业学费均为:6000/学年;住宿费:750/学年。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报名办法:考生首先登录我院“自主招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1331520日期间登录我院网站(www.moderncollege.com.cn),按照“自主招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要求,输入考生信息,并注意与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

2.现场确认。已经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在3239001630到我院报名处进行信息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考生携带以下材料:

报名表:考生进入我院“自主招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下载打印《2013年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此表须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更改无效。

学籍卡(正反面复印件):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公章(A4纸)。

往届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者《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公章(A4纸)。

中职生携带《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毕业生成绩表》和《操行评语表》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A4纸),

考生户口簿原件(备验用)及复印件一份。

考生身份证原件(备验用)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双面复印)。

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名考试费100/人。

能说明考生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A4纸)。

注:复印材料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原件于现场确认后还给考生本人,所交材料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第七条  初试,满分430

1.笔试  满分为300分。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实行三科综合卷考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等能力及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笔试考试时间:3319301200(考试时间150分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习成绩  满分80分。

普通高中生会考成绩及格一门计10分,满分即80分。科目: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中职学生第三学年考试成绩全部及格为80分,有一门不及格扣10分,依此类推。统计科目不少于8科,缺少一科扣10分。

3.素质特长成绩为50分。素质特长是指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单位所颁发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资格证书,以及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含)以上的优秀称号和在文化、科技、体育方面获得证书等。同类证书不累加计算分数,取最高奖项成绩计入;同时符合多项加分的考生,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素质特长总成绩。评价标准见《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素质特长计分表》

      

计分标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校级

区级

市级

10

30

50

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初级

中级

高级

10

30

50

计算机等级考试

 

一级

二级

30

50

NIT计算机考试

两模块

三模块

多模块

10

30

50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

三级以上计50

北京市英语口语等级证书

中级以上计50

二级运动员或在区县以上级别体育竞赛中取得前八名

50

北京市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专科计20分、本科计50

各种乐器业余考级8级以上或参加过省市级比赛获奖者

50

说明:其它证书不计入成绩,复试时请携带,并向评委进行说明,作为参考。

 

第八条  复试,满分为300分。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2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复试形式采取面试形式。复试要求:重点考查报考专业的相关基本素质,包括专业潜能、综合素质、文体特长等方面。复试时间:413900开始(迟到三十分钟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说明: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第九条 录取

1、根据“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总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北京市优秀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专业安排:以考生所报专业为准,同时根据考生意愿,必要时进行专业调剂。在农村考生不足的情况下,适当降分录取。

2、评分方案: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成绩=笔试成绩+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特长成绩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

3、预录取:满分为:730分。

(1) 预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 进入复试的考生分专业按分数从高分往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条 通知书寄发: 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的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我院网站上。我院按考生所填写的通信地址以邮局特快专递形式向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须知”

第四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一条 报到: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者,须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我院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毕业待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在教育部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由北京市教委派发就业报到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有关高职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裕龙花园三街     邮编:101300

咨询电话:010?81497745 

学院主页www.moderncolleg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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