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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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来源:2exam.com 2012-4-25 15:27:37

2012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章程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三、层次
 n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n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n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专业限招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对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根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在1:1.05范围内调档;对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根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在1:1.2范围内调档。

2.进档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分。同分情况下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3.学校部分专业试行专业大类(专业群)招生,新生进校一年后再选择具体专业。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2012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5.各省市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按其执行。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普通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4.中澳合作办学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4人间:1500元/人、年;6人间:1050元/人、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0217411,50214975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0217812
 
十四、网址
 www.ssp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建有其它各类帮困助学体系。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其它情况详见学校网站及招生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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