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查询

3773考试网2016高考录取查询正文

2014绵阳师范学院录取查询方式

来源:绵阳师范学院 2014-4-27 10:39:32

第二十二条 新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学费 住宿费 奖贷学金

第二十三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我校住宿费用的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至1200元。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请见“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gb.mnu.cn)。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咨询电话:0816-2200001、2202650(兼传真)

                      学校网址:www.mnu.cn

                      招生信箱:mnu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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