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免试入学、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国家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我院的公共外语课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费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英语专业学费3500元/学年;体育学类、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物业管理专业学费6125元/学年;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运动康复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暂定6125元/学年;网球方向学费10000元/学年;高尔夫球方向12000元/学年。住宿费500元/学年。(学费若有调整,以《新生入学手册》中的标准为准)
第七章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体育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章 联系电话及学校网址
第十五条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82号(邮编050041)
招生办电话:0311-85337658 85337585(传真)
招生专题网页:http://www2.hepec.edu.cn/zs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