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招生计划120%调档(在辽宁省执行10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注: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何处理,按专业报考顺序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部门: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电话:024-89800928
传真:024-89801188
网址:
http://www.lnwsxy-edu.comE-mail:
lnws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