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及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为:文理类专业学费每学年45000元人民币/人,视觉传达与设计专业每学年48000元人民币/人。2014级新生第一学年安排在温州大学学生公寓住宿,按温州大学规定收取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我校面向全国范围提供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一等奖45000元,二等奖20000元。此外,为激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学习、科研与社会活动,学校还设立了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评定标准及奖金额度见学校官方网站的2014年奖学金政策细则。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谷老师、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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