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证书: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1-62516136 、62516137、62516138)网址(http://wwwNaNoc.cn)
九、其他须知:
1.新生入学时,根据自愿原则,凭入学通知书将户口迁至本院。在校期间,贫困学生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优秀奖学金。
2.统一录取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寄出录取通知书,报考我院的考生应通过我院网站和教育厅网站查询录取情况。凡未按我院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注册又未说明原因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
邮编:231635 地址:合肥市磨店职教基地淮海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