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郑州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b.zzn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71-86666195、86666196、86666197
学校地址:郑州市文化路北段英才街6号 邮编: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