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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录取查询方式入口

来源: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2014-6-3 18:34:52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文史、财经类专业学费450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专业学费5500元/年;美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年。住宿费:500-1200元/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学院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学院奖学金分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2000元,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第三十二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等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院相关办法设置和管理。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方树栋

监督电话:020-86374467

传真:020-86383623

电子邮箱:fsd@gcp.edu.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6375471

传真:020-86375473

电子邮箱:zsb@gcp.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gcp.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c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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