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科学费:艺术类专业为9000元/生•年,工科类、医学类专业为5500元/生•年,其他本科专业为4800元/生•年。其中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临床医学7个专业学费标准上浮15%。
(二)专科学费:艺术类专业为9000元/生•年,其它专科专业为4800元/生•年。
(三)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分别为750-1200元/生•年等不同标准,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和实际房源情况统一安排住宿。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
QQ咨询号码: 248810354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