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
第十六条 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公寓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为:4人间1200 元/生·学年;5人间1050 元/生·学年。
第十七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建立和完善奖学金制度,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建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为辅助措施的资助政策。
第六章 咨 询
第十八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工部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并从2015年6月中旬起开设招生咨询热线。
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2-2599888,2321128(兼传真)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158号 邮编:313000
学校网址:http://www.hutc.zj.cn 招生:http://zsw.hutc.zj.cn
官方微信平台:hushixuezi(搜索“湖州师范学院校园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