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8.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标准,根据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13】136号文件规定,学校2015年工科类专业学费为4500元/年,文科类专业学费为4000元/年。住宿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三条 奖贷措施: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奖、助、补、减”等不同的资助政策,确保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四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学校网址:www.se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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