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教育厅统一核准标准执行,并面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同时可通过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8-82680056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2680050 82690045 82690046
电子邮箱:scvtcc@vip.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svtc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c.svtc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