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学院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未毕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院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为贫困生在校内提供勤工俭学;学院食堂为特困生免费提供就餐;另外学生可获得: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行本科阶段学习,同时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志愿在相应专业中选择。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7)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429-5418666、5418555
传 真:0429-54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