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hdc.edu.cn招生咨询电话:0310—6260228
学校招生办网址:
http://zs.hdc.edu.cn(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办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 教育扶贫专项工程的招生专业面向河北省贫困家庭的高考考生,招生计划列入专科提前批录取。具体招生办法、申报程序、资格审查办法等事项,请致电0310-6260003,18131030503;也可查看邯郸学院科硕学院网页,
http://keshuoschool.hdc.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邯郸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