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高校计划】
高校在苏招生计划6月中旬公布
文理科分开 同时公布选测要求
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何时公布?如何公布?
答:6月中旬在《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上向社会公布。在每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录取结束后,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计划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志愿填报网、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问:我省如何在招生计划中公布高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
答:我省招生计划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和艺术类,各校按专业公布对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仅指文科类、理科类),按科类、分批次公布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问:高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何时公布?
答:高校对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将于6月中旬与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同时在《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上向社会公布。
从2010年起,我省实行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开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的“三分开”政策。文科类、理科类计划分别公布,录取时按文科类、理科类分别投档,考生仍须注意院校(专业)对另一门选测科目的要求。
【关键词:收费】
公办民办学校在校待遇一致
书本费、住宿费另行收取
问:什么是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
答: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指除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以外的各种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据《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自主运行和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其招收的学生,除收费标准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等与非民办高校相同。毕业后颁发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文凭。
问:什么是独立学院?
答:独立学院是普通高校依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报经教育部批准,依托高校本部师资优势而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
其招收的学生,除收费标准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等与非民办高校相同,毕业后颁发独立学院文凭。
问:学生入学后应缴纳哪些费用?
答:普通高等教育属非义务教育,学生入学后均需缴纳一定的费用。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按学校上报的数额,公布了各校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的收费标准,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按照教育部关于收费管理属地化的原则,各高校均执行经学校所在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除学费外,各招生院校还要收取一定数额的书本费、住宿费和公寓化管理等有关费用。
【关键词:考生排序】
进档考生分数相同咋排序?
区别“先分数”还是“先等级”
问:院校对进档考生排序时使用的“先分数后等级”、“先等级后分数”、“等级级差法”与院校录取规则的“专业清”、“分数清”、“专业级差”的含义是什么?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先分数后等级”、“先等级后分数”、“等级级差法”是院校对进档考生的排序方法;“专业清”、“分数清”、“专业级差”都是高校录取过程中确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专业时的操作规则。
■先分数后等级是指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先等级后分数是指按选测科目等级将进档考生分成若干等级档次,在同等级档次内再按总分排序。
■等级级差法是指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
高校也可在上述排序办法的基础上,采取其他排序办法。

高校对考生排序后,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采用“专业清”、“分数清”或“专业级差”等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专业清即“专业优先”。它是指先将考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照上述排序方式排序后,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于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二、三、四、五、六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按上述方法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分数清即“分数优先”。它是指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上述排序方式排队,然后逐个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果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满,则按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该考生所填六个专业都已录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该考生安排完毕后,才考虑成绩仅次于他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录满为止。
■专业级差,指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即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以及专业服从志愿等)考生时,比录取前一志愿考生需高出一定的分数差额。如某高校规定专业级差为5分,则在录取时,会先将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成绩减去5分,然后和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一起排序确定是否录取。
院校无论采取哪种录取办法,均须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在录取时严格执行招生章程。
记者 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