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27日至6月30日,考生只填报提前录取批次、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提前录取批次的体育类、艺术类院校志愿必须6月28日前填报并上报。 第二阶段:7月30日至8月1日,未被第一阶段高校录取,且高考分数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到考生报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填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普通类第一批和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考生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高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的入围考生,将在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递,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这部分考生仍需填报各批次院校志愿。 (徐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