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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8年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07-11-23 16:02:16

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统考科目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

三门统考科目的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语文、数学分别设附加题40分。

2.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普通类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选修测试科目各科满分为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划出六个等级。

A+ :前5%(含5%     

A 5%-20%(含20%

B+ 20%-30%(含30%  

B 30%-50%(含50%

C 50%-90%(含90% 

D 90%以后

必修测试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分为四个等级,用ABCD表示。

A100-90 

B89-75

C74-60

D59分及其以下

技术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视为D级。

选修测试历史的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选修测试物理的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普通类专业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

3.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分ABCD四个等级。后三项单项达到A级且前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后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对往届生暂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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