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成绩
(1)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31日前将考生成绩下发各市,由市教育局职社处或招办通知考生成绩。
(2)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声讯电话:16883852 或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
(3)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卡为国家秘密级材料,考生不查卷。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前向市教育局职社处或招办提出复核的书面申请,该申请须由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市教育局职社处或招办汇总需复核成绩的考生姓名、考试证号及科目,于规定时间前报至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复核内容包括漏评、登分、合分。复核结果由市教育局职社处或招办答复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