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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职业大学2010年江苏省录取规则选测等级

来源:扬州网 2010-5-11 9:24:34

扬州职业大学

  选测等级:文、理科考生选测等级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录取原则:按照“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文理科“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依次录取。对于同分考生,按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并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无服从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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