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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简章

来源:fjzsksw.com 2011-1-12 9:28:15

 

时间

内容

110-20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120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体育艺术特长生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

120-25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zs.niit.edu.cn)。

130

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确认高职单招报名信息。

31

文化基础考试免考考生名单公示。

321

考生按省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410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和取得加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412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面试和艺术专业文化考试安排。

416-17

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

420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成绩。

425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430

上报拟录取名单。

520

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十、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单独招生的录取采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3、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        邮政编码:210046

招办咨询电话:025-8586499985864777          传真:025-51587881

联 系 人: 张老师   沈老师

E-MAIL  zsb@niit.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niit.edu.cn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ni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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