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等六所高校公布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高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形成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人才的正确导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10号)精神以及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相关项目要求,从2012年起,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6所省属高校可在江苏省内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将在统一高考的基础上,着力完善高校自身的综合评价体系,在特殊人才选拔机制上有所创新,在推荐录取和破格录取上有所突破。
附:南京师范大学等六所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招生章程)
附件: 南京师范大学等六所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南京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招收拔尖创新人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文件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于2012年开展拔尖创新人才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江苏省应届高中毕业生,采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及考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为:
1、中学校长实名推荐:
部分生源基地中学可推荐4人;其他生源基地中学、部分实习基地中学、联合办学中学可推荐2人(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名单及推荐名额见附件一或我校本科招生网《招生快讯》栏目相关公告)。
2、考生自荐方式:
凡符合下列任意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自荐:
(1)奥赛获奖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
(2)创新才能类: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省级及以上赛区中取得优异成绩者、高中阶段获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或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取得南京师范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认可的成果者(含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
(3)文学、语言特长类:
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或者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
(4)素质优秀类:思想品德优良、综合素质优秀。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者(含高中阶段获县级以上“见义勇为称号”者)或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20%者。
自荐考生须由所在中学1-2名高级教师填写评价意见。
对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及自荐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须由中学对其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三个方面必须为合格。
二、招生人数
2012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2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3%。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月18日(2012年1月18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申请人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 (http://bkzs.njnu.edu.cn),点击“自主招生网上报名”(http://bkzs.njnu.edu.cn/zzzs/index.html),根据网上提示的《自主招生网上报名须知》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南京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校长实名推荐考生见附件二,自荐考生见附件三)为封面装订,于2012年1月18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收件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收件人: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7,联系电话:025-835985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校长实名推荐或自荐)”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材料寄达情况。建议中学将考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具体书面材料包含如下内容:
①加盖中学公章的《南京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见附件二或附件三);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汇总表、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须为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且加盖中学教务部门章);
④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我评价、个性特长、进入高校发展规划等,字数在800字左右(个人亲笔书写,且不得使用复印件)。
我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已收到申请材料的考生名单,请注意查询。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对由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或自荐条件满足“奥赛获奖类,创新才能类,文学、语言特长类”相关规定的考生,通过专家组审核后,即取得自主选拔面试资格;对其他自荐考生,我校专家组在申请材料审核的基础上,将同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由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中学的推荐意见等方面,综合考察考生的情况,以确定考生能否获得面试资格。
初审通过的考生即获得我校自主选拔面试资格。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登录“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须通过网报系统用A4纸打印自主选拔考试报名表,核对无误后,请考生本人签名,此表将作为考生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截止日期(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公布)前向我校汇款(汇款金额:报名费及测试费共计人民币60元/人;收款人: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收款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汇款附言请写明考生考籍号和姓名,如非本人汇款亦请写明考生考籍号和姓名),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公布确认参加考试且手续完备的考生名单。
2、报到
凡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以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为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自主选拔考试报名表(网报系统生成)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南京师范大学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并领取准考证。
3、评估及面试
为全面了解考生的情况,我校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统一开展心理评估服务。为加强考生对自身的了解,体现对考生选择专业志愿的指导作用,突出我校综合性大学的学科服务优势,我校将对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统一开展专业选择评估服务,并安排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指导,从而为考生确定高校专业志愿提供科学参考。
面试结束后,我校将结合考生的面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认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等级与合格等级的考生。心理评估结果在认定考生合格及优秀等级时作参考。
面试时间及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4、入选名单公示
南京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在规定时间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指定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5、入选名单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与考生签订《南京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将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政策,我校对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优录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凡获得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1、优秀等级者
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考生可直接录取至我校强化班、文理科基地班或其他任意专业。
对综合素质十分突出、且极具培养潜质的考生,由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认定,并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可在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含)范围内,择优录取。
2、合格等级者
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将在考生总分上加20分后参加专业排序,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确保录取。
3、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对于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以上(含2B),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
六、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并接受社会投诉。
2、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未入学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选拔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七、联系方式
网址:http://bkzs.njnu.edu.cn
邮箱:zhaoban@njnu.edu.cn
电话:(025)83720759 传真:(025)83598534
地址: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18号楼105室 )
邮编:210097
八、其它
本实施方案以网上发布为准,并由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邮电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建立健全高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为重点,确保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拔,并贯彻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做好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2012年在江苏省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具备信息学科才能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为江苏省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并具备下列6项条件之一:
(一) 思想素质优、特殊才能突出类
1、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认定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4、在科技创新、信息、软件、外语等方面有突出才能,经所在中学推荐,且其成果获得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专家组认可者。
(二) 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类
5、江苏省四星级中学推荐,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获得4A1合格,并经所在中学公示合格者;
6、南京邮电大学生源基地学校推荐,或其他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校长推荐,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获得3A1B1合格及以上,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0%,并经所在中学公示合格者。
二、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进入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njupt.edu.cn),根据要求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邮电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务必注明报名条件类型)。
2、邮寄书面材料:①申请表;②中学校长签名的推荐信、经中学教务处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③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于2012年1月16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
3、报名时间:2012年1月5日至2012年1月16日24时
三、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数为我校2012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3%以内。
四、操作程序
1、学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方案,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2、学校自主选拔测试专家组负责考核具备特殊才能的学生。
3、学校将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报名条件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
4、初审合格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来我校进行综合测试,具体考试要求、考场安排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
5、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及报考条件确定2012年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及享受优录政策的等级(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级考生经过我校专家委员会测评,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省教育厅审批。
6、对于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入选的考生,将作为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作为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拟正式录取人选,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录取政策
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拟正式录取人选考生仍需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理科达到B+B、文科达到BB,且必须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优录政策分为A、B、C三个等级:
等级A:高考成绩在江苏省本一省控线下5分内(含)的考生,予以录取并满足其第一志愿专业;
等级B: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本一省控线的考生,予以录取并满足其第一志愿专业;
等级C: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本一省控线的考生,予以录取,并且加10分安排专业。
六、培养措施
1、通过自主选拔且被录取的考生,按其特长和报考条件可参加我校新生奖学金的评定;
2、通过自主选拔且被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校强化班的选拔。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交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省教育厅将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1、电话:(025)85866669、85866668、85866270(传真)
2、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210046)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3、网址:http://zs.njupt.edu.cn/
4、电子信箱:zsk@njupt.edu.cn
九、本方案由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工为主,理、管、经、文、法、哲、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于2001年由原南京化工大学与原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教育部国家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和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拥有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国家生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大学科技园。学校现有学院(部)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81个、硕士专业学位点3个、工程硕士授予领域19个、本科专业70余个。
学校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考试院的有关精神,2012年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学校结合办学特色和学科培养的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选拔录取素质优秀、才能突出、潜力巨大的优秀学生进入我校深造。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理科和文科考生。
二、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2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3%。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五大类条件之一的学生,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方式提出申请,并在报名表中注明报名类别。报名考生的推荐中学须对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
A、竞赛获奖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竞赛、全国作文竞赛、全国英语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者,或在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其他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B、成绩优秀类:江苏省四星级(含)以上中学成绩排名列前20%者,或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成绩排名列前30%者,或经中学校长特别推荐者。
C、品德优秀类: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大型活动中有优秀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等在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D、特殊才能类:经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表现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E、发展潜力类:经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具有创新潜质、超强学习能力、科研潜能等特殊发展潜力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5日至2012年1月20日。
2、报名方式:推荐与自荐考生均要通过网上报名,并提供纸质报名材料。
3、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登录南京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zhaosheng.njut.edu.cn),进入南京工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仔细阅读报名步骤和考生须知,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提交信息。
考生网报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南京工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交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须盖骑缝章),贴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2)材料邮寄: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有关材料,并按照下列材料顺序在左侧装订,所需材料包括:
① 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再添加封面);
② 个人申请,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须由本人亲笔用蓝黑或黑色水笔手写,不超过800字;
③ 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的汇总表(须为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且由中学教务部门盖章)、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
④ 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⑤ 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邮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处招办,邮编:211816。纸质报名材料必须于2012年1月22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达,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2012年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确认: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无论考生被我校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五、选拔程序
1、初审
报名截止后,南京工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2年2月4日前在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我校在确定拟参加考核的申请考生时,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如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有A的考生)的申请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向农村地区中学或申请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2年2月8日前缴纳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6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考生需根据我校报名系统中的缴费提示进行缴费,我校在缴费整体结束后及时更新考生的缴费状态。
3、准考证打印
初审合格并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2年2月11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贴照片后由中学盖骑缝章方能生效。准考证内容包括考生的各科测试时间、测试项目及注意事项。
4、面试
通过初审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2年2月2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参加面试。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及考场外通知。我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认定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
5、等级认定
我校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认定优秀、合格等级的入选考生。我校对五大类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分类认定,对合格以上等级的比例确定为:A类和B类占60%,C类占10%,D类和E类占30%。
6、入选名单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经在经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学校招生网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报送江苏省考试院、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
7、入选名单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并将名单上报江苏省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8、寄送合格证
我校将向入选考生寄送《南京工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证》,此证作为学校录取考生时的重要依据。
9、填写志愿表
确认具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协议书》、《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等。
六、录取办法
对符合江苏省考试院的相关要求、高考文化分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上的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所报专业须符合我校的选科要求,如专业服从调剂,我校确保录取。我校将在“南京工业大学201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中公布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选测等级要求。
我校按以下政策进行专业录取:
1、等级认定为优秀的考生:加10分进行专业排序;对高考文化分达到我校本一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对具有特殊才能、突出成绩或创新潜质等特别优秀的少数入选考生,经我校专家委员会测评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我校将按照其所属科类,在本一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含)范围内,择优录取。
2、等级认定为合格的考生:加5分进行专业排序;对高考文化分达到我校本一录取线的考生,再奖励5分,即加10分进行专业排序。
七、重要日程
报名截止:2012年01月20日 寄送截止:2012年01月22日
初审公示: 2012年02月04日 缴费截止:2012年02月08日
面 试:2012年02月25日 合格查询:2012年04月中下旬
所有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信息均在“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请考生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我校自主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全程监督,确保招生政策和工作程序公开透明。
2、中学及学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须客观、真实,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所在中学须对推荐名单和录取结果等进行张榜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3、对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未入学的考生,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自主招生的相关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九、联系方式
电话:江浦校区:025-58139090;新模范马路校区:025-83587711
地址:江浦校区: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邮编:211816)
邮箱:zhaosheng@njut.edu.cn
网址:http://zhaosheng.njut.edu.cn
十、附则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
江苏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1]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12年我校在江苏省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2012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3%。
二、报名条件
申请考生须为品学兼优、素质全面、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外语语种为英语),经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推荐(具有推荐资格中学名单见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告,推荐名额另行通知中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中阶段平时学习成绩一贯优秀、综合成绩年级排名前30%的学生。
(二)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2A2B1合格的学生。
(三)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四)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
(五)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与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获得优胜奖的学生。
(六)高中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市级(省辖市)文艺调演比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七)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并且获得市级(省辖市)及以上表彰;或高中阶段获得市级(省辖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月20日。
考生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用户登录”页面,首次登录考生需先点击“注册”按钮,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重新进入“用户登录”页面,方可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修改、打印报名表。
(二)邮寄材料
中学将考生全部报名材料汇总后,统一出具成绩册,连同中学推荐名单汇总表于2012年1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用EMS快递寄送至我校。报名材料统一以A4纸大小按以下次序装订,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1、报名表。打印网上提交的报名表,由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上须加盖骑缝章),除中学意见外其余内容必须通过报名系统填写。
2、高中阶段每学期课程成绩及年级位次汇总表(须为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所在中学教导处公章)。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的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个人陈述要求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800字。
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证明自己特长的材料(须加盖中学公章)。
5、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复印件。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1.按照报名条件,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全者视为审查不合格),通过审查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选拔测试。名单将于2012年2月6日前在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我校不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缴费(报名测试费为60元/人,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测试证并粘贴照片,同时加盖所在中学骑缝章,并按照要求参加面试与综合测试。
(二)面试与综合测试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规定时间来我校进行面试与综合测试,具体要求与安排见网上报名系统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我校不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根据考生面试与综合测试成绩及报考条件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及享受优录政策的等级(A、B、C、D四个等级)。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四)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及享受优录政策等级须上报江苏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我校和考生所在中学分别在各自网站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正式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五)志愿填报
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江苏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须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政策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并确认。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五、优录政策
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达到BB。在全国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按照我校制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我校自主选拔优录政策等级分为A、B、C、D四类。
A类(该类考生须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
考生高考成绩在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线下10分(含)范围内即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对于录取在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流体机械及其自动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个专业的考生,可选择进入相应专业的“卓越班”。
B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即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C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即录取,并满足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之一(考生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
D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考生填满六个专业志愿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保证录取。
六、监督机制
(一)在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并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操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对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测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2013
网址:http://zb.ujs.edu.cn
电话:0511-88780048、88080869
传真:0511-88791785
申诉电话:0511-88780012
八、本方案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扬州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1】24号)等有关自主选拔录取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2012年在江苏省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由考生所在中学推荐并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特殊才能,或在某一学科领域有发展潜力,经所在中学推荐并获得扬州大学自主选拔专家委员会认可者;
4、扬州大学优秀生源基地学校、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推荐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35%,综合素质优秀、成绩突出者;
5、思想道德品质优秀,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者;
6、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5门课程成绩达2A2B1合格者。
二、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2年在江苏省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3%。
三、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我校本科生招生网(http://zhaoban.yzu.edu.cn),根据要求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用A4纸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扬州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邮寄书面材料: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于2012年1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扬州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②中学推荐信、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以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表;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⑤个人陈述材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在800字左右。
3、报名时间:2012年1月6日至2012年1月20日
四、操作程序
1、学校将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扬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政策,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2、初审
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2年2月5日在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5日)。
3、报到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2年2月2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扬州大学办理报到、缴费手续(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并领取准考证。
4、面试
时间:2011年2月26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5、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认定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对于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将作为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级招生部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作为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入选考生人选,并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6、签订协议
一经公示认可,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有关协议。
五、录取政策
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拟正式录取人选考生仍需参加2012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须在高考志愿中本科一批平行志愿填报我校。
1、符合报名条件第1、2、3条中任一条,我校在录取时,可在2012年本一省控线下10分录取并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2、符合报名条件第4条,我校在录取时,可在2012年本一省控线下5分录取并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3、符合报名条件第5、6条中任一条,高考成绩达到江苏省2012年本科第一批省控制线,我校在录取时可加10分安排专业。
4、报考我校单独代码(代码为1646)农科类专业的,我校在录取时,可在2012年本一省控线下10分录取并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对于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
凡在本一省控线下10分(含)范围内入选的考生,须经过我校专家委员会测评,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择优录取。上报省教育厅审批时,将提供考生“特别优秀”的材料和我校专家委员会测评书面结论。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4、对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5、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选拔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七、申诉渠道
考生如对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有异议,可与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14—87971822。
八、联系、咨询方式
1、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87991362(传真)
2、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邮编225009)
扬州大学招生招生办公室
3、网址:http://zhaoban.yzu.edu.cn
4、电子信箱:ydzb@yzu.edu.cn
九、本方案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我校2012年在江苏省实行自主选拔录取,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含高中阶段获地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称号”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
3、在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者; 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5、在科技创新、气象科学等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获得经学校专家组认可成果者(含专利、公开发表优秀论文等);
6、我校优秀中学生源基地学校、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校长推荐且综合素质优秀、表现突出者(推荐中学须对推荐考生进行不少于2周的公示);
7、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须由考生所在中学对其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三个方面必须为合格。
二、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进入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eb2.nuist.edu.cn),根据要求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1月12日截止(2012年1月12日24时将关闭网上报名系统)。
重要说明:
(1)请考生根据个人申请条件正确选择报名类别;
(2)网上报名系统所生成的网络申请号为重要标识,请考生牢记。
2、准备材料
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以A4纸大小按次序装订(无需添加封面),申请材料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1)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后生成打印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并由申请人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
(2)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
(3)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复印件;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5)个人自荐信,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少于1000字)。
3、邮寄材料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仅限于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于2012年1月12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状态查询栏查询材料收寄情况。有条件的中学可将学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
三、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数为我校2012年本科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3%以内。
四、实施程序
1、公布自主选拔方案
学校通过有关渠道向社会公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主选拔方案,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2、资格审查
我校自主选拔专家组对申请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初审通过后,学校将结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必测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等级进行分数折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考生信息技术科目必须为合格,采取必测科目等级见 “A”得分的方式,即一个“A”可得15分。如考生获得四个“A”可在60分的基础上再奖励10分,即获得70分;对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中有一个“A”,可获得10分,三项全为“A”,即可获得30分。考生必测科目等级得分和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等级得分相加,满分为100分。学校根据等级转换后的分值,由高到低按序排列,同时,结合报名提供的材料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我校优秀中学生源基地学校、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校长推荐的考生,可直接获得面试资格。
面试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
3、缴纳测试及报名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到校面试之前(具体时间及名单将另行通知)缴纳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60元,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无法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可通过邮政汇款缴纳费用,收款人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收款人地址为南京市宁六路219号,邮编为210044,汇款附言请写明网络申请号及学生姓名,我校会在网上报名系统收费状态栏中及时更新缴费状态,考生可进入查询。
已缴费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具体的测试时间、考场及面试安排详见招生网。
4、参加面试
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将作为确定是否享受优录政策或确定等级的一项重要依据。
面试具体安排将通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网另行通知。
5、优录名单确定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学校将评定特等、优秀、合格三个等级。
(1)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面试成绩确定2012年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及享受优录政策的等级;
(2)入选考生经江苏省考试院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认为我校自主选拔优录对象;
(3)自主选拔优录对象需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并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报送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五、录取政策
我校对取得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取得自主选拔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含)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
1、特等等级的考生,指具有特殊才能、突出成绩或创新潜质等特别优秀的少数考生,经过我校专家委员会测评,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可按照其所属科类,在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含)范围内,择优录取;
2、优秀等级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江苏省本科一批的省控线,我校即予录取,并可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3、合格等级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江苏省本科一批的省控线,学校将在考生总分上加20分后参加专业排序,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确保录取。
以上三类考生入校后均可获得 “长望实验班”选拔资格,通过选拔程序者即可进入实验班学习; 符合2012年“新生奖学金”标准的考生,可以同时享受相应金额奖励。
六、保障措施
1、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组;
2、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邮政编码:210044
传真电话:025-58731333
咨询电话:025-58731378 58731387
电子邮箱:zsb@nuist.edu.cn
网址:http://zs.nuist.edu.cn
八、其它
本方案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