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公安部、教育部《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有关条款的公安英烈子女,可以保送。
2013江苏高校招收保送生的工作步骤如下:
(1)2012年11月1-4日,学生参加高考报名。
(2)高校制定招收保送生计划、专业、办法和简章,并通告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中学。
(3)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有关高校。
(4)2013年4月10日前,高校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5)2013年4月2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6)2013年9月1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高校招收保送生名单报教育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