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1.考生成绩 考生成绩由文化课成绩和政策加分组成,加分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实行。
2.录取控制线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文化课成绩,按比例划定最低文化课控制分数线,达到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具备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 在录取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及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英语、语文成绩优先录取。
二、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发放录取通知书;
(3)按教育部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辽宁省2013年普通高考。辽宁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录取与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