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单独招生

3773考试网2016高考山东单独招生正文

2013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3-3-19 21:13:23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计划及政策解读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凡列入“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的高校,可在本省实行单独招生。2012年我院被评为“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批准我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普通类

艺术类

高职对口  

合计

学制

学费(/)

文史

理工

类别

计划

机电一体化技术

7

8

 

机电类

32

47

 

3

 

文史类专业

4800/

 

理工类专业5000/

数控技术

4

4

 

机电类

12

20

电气自动化技术

 

 

 

机电类

10

10

模具设计与制造

5

5

 

 

 

1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

5

 

机电类

15

25

汽车电子技术

2

3

 

 

 

5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

5

5

 

 

 

10

材料工程技术

 

5

 

 

 

5

冶金技术

6

9

 

 

 

15

建筑工程技术

5

5

 

建筑类

15

2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2

3

 

机电类

15

20

应用电子技术

5

5

 

机电类

10

20

生物制药技术

2

3

 

医学类

20

25

食品生物技术

 

 

 

餐旅服务类

10

10

应用化工技术

2

3

 

化工类

15

20

园林工程技术

 

 

 

种植类

6

6

计算机应用技术

5

5

 

计算机类

20

30

软件技术

2

3

 

计算机类

15

20

康复治疗技术

 

 

 

医学类

10

10

工程造价

3

2

 

财经类

15

20

会计电算化

10

5

 

财经类

24

39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2

 

商贸类

10

15

市场营销

6

4

 

商贸类

10

20

电子商务

6

4

 

商贸类

10

20

财务信息管理

3

2

 

财经类

5

10

人力资源管理

3

2

 

公共事业管理类

5

10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5

5

 

 

 

10

投资与理财

3

2

 

 

 

5

物流管理

4

4

 

商贸类

12

20

旅游管理

4

3

 

餐旅服务类

8

15

酒店管理

6

4

 

餐旅服务类

10

20

文物鉴定与修复

3

2

 

 

 

5

学前教育

10

6

 

幼教类

30

46

环境艺术设计

 

 

6

 

 

6

艺术设计

 

 

6

 

 

6

统计

126

118

12

 

344

600

 

 

二、报名资格及时间

1.凡已经参加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并采集信息的考生均可报名。

2.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院校。

3.报名测试费120/生(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

三、考核办法

考试内容分为综合考试和艺术类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

综合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所有考生使用同样试题,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每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各为100分。艺术类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采取分专业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能力,每位考生测试时间5分钟,分值50分。

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总分计算

四、录取

1.录取原则: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院具体负责的原则,按专业大类计划11.2的比例择优录取。

2.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无调剂志愿考生,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3.学院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

4.免试:在校期间获得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可申请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专科)学习。

5.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学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6.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http://www.lwvc.edu.cn,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院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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