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单独招生

3773考试网2016高考山东单独招生正文

滨州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3-3-19 21:34:41

滨州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凡列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示范和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高校,可在本省(区)实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2010年我院以山东省第一名的成绩入选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批准我院从2011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今年我院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

一、2013年单独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普通类

高职对口  

合计

学制

学费(/)

文史

理工

类别

计划

生物制药技术

5

5

医学

20

30

三年

5000

园林技术

5

5

种植

10

20

5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

10

机电

40

60

50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5

5

机电

20

30

50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2

13

机电

15

40

50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13

12

机电

15

40

5000

应用化工技术

7

8

化工

25

40

5000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8

7

化工

25

40

5000

服装设计

5

5

服装

10

20

5000

护理

60

60

护理

250

370

5000

医学检验技术

5

5

医学

20

30

5000

药学

5

5

医学

20

30

5000

口腔医学技术

5

5

医学

20

30

5000

会计电算化

12

13

财经

35

60

4800

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13

12

财经

35

60

4800

工商企业管理

7

8

商贸

25

40

4800

市场营销

8

7

商贸

25

40

48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7

8

计算机

25

40

5000

软件技术(服务外包方向)

13

12

计算机

15

40

8000

工程造价

17

18

财经

35

70

5000

建筑工程技术

18

17

建筑

35

70

5000

航海技术

40

40

 

 

80

5000

轮机工程技术

25

25

 

 

50

5000

   

305

305

 

720

1330

 

 

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缴费

1.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并采集信息的考生(包括春季、夏季高考)请于4818点前登录我院招生网站(zs.bzpt.edu.cn)报名,根据教育厅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院校并于412日前登陆我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后打印《滨州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及准考证。

2.考生在413800---1800携带以下证件按准考证安排考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

报名信息表:《滨州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测试费: 120/生(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文件规定标准);413日下午1500起考生凭准考证查看考场。

三、单独招生考试考核办法

1.考试内容分为综合考试及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

综合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所有考生使用同份试题,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15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采取分专业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兴趣及专业基本知识及能力,每位考生测试时间5分钟,分值为150分。

2.考试时间:

414上午900-1100   综合考试(笔试)
    4月14下午13
00开始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面试)
    3.考试考核成绩确定

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按综合考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

四、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无调剂志愿考生时,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3.学院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418日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

4.免试: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48日前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5.4月23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6.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考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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