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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章程

来源:2exam.com 2013-3-19 22:16:53

济南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章程

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2013年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指导思想

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600人。

专业名称

普通类

高职对口  

学制

学费  (/)

文史

理工

类别

计划

电气自动化技术

 

 

机电类

30

3

5000

应用电子技术

 

 

机电类

20

3

5000

连锁经营与管理

10

10

商贸类

10

3

4800

物流管理

10

10

商贸类

20

3

4800

会展策划与管理

15

15

 

 

3

4800

机械设计与制造

 

20

机电类

10

3

50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10

机电类

10

3

5000

学前教育

20

20

幼教类

80

3

4800

国际贸易实务

10

10

商贸类

30

3

4800

旅游管理(导游方向)

10

10

餐旅服务类

20

3

4800

旅游管理(旅行社管理方向)

10

10

餐旅服务类

20

3

4800

酒店管理

30

30

餐旅服务类

30

3

4800

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方向)

10

10

文秘类

5

3

4800

商务英语

10

10

文秘类

5

3

4800

文秘

10

 

 

 

3

4800

三、报考条件和体检

(一)报考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还应符合有关专业类别要求。

(二)体检:依据考生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的体检,录取报到后学院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32148,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在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本院的报名办法,考生登录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nvc.cn)进行查询和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填写考生号(14位)及院校要求的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按统一要求的格式汇总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

(四)信息确认、缴费及查看考场: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后,于41213日到我院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材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1、考生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本人签名;

4、缴费及领取准考证:现场信息确认时,统一缴纳考试费,各专业12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并领取准考证。

5、考生所交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6413下午400后考生查看考场。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生类别

科目

考试形式

考试地点

4

14

上午

9:00-10:30

文史

理工

基本能力

笔试

济南职业学院南校区

10:50

文史

理工

专业素养

面试

济南职业学院南校区

下午

13:00

对口

专业素养

面试

济南职业学院南校区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文史、理工考生考试内容分为基本能力测试及专业素养测试两部分;对口考生只进行专业素养测试。

1、基本能力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所有有关考生使用同份试题。考试内容参照普通高考基本能力测试内容。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50分。

2、专业素养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测试内容包括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才艺展示和职业认知四个方面。分值为200分。

(三)考试成绩确定:文史、理工考生考试成绩由基本能力测试及专业素养测试两部分组成,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对口考生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即为录取总分。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基本能力测试及专业素养测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面试。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

(三)评卷工作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考核的总分数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手续:学院于41721日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三)已被本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济南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九、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高考者,应予回避。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济南市舜耕路12

邮政编码:250014

咨询电话:053182627535  82627561  82620826  82926337(传真)

电子邮箱:jnzyxyzsb@163.com

济南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jnvc.cn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nv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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