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政治 |
综合评分 |
总分 |
|
权重 |
150 |
150 |
150 |
100 |
80 |
60 |
20 |
20 |
20 |
50 |
800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
|
等级 |
A |
B |
C |
D |
其他 |
|
分数 |
1 |
0.8 |
0.5 |
0.1 |
0 |
3、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总分排序等情况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人数不高于招生计划的200%。入选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于6月22日以后到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方法
入选考生需按要求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达到其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公示专业,且体检符合专业要求。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请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2015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按时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按时传真回执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再享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回执收取情况,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所报专业志愿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按相关要求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六、领导和监督机制
1、“农村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中学及考生本人均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3、“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招生信息网:http://zhsh.cugb.edu.cn电子邮箱:zhsh@cugb.edu.cn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2321259传真:010-82326956
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10-82322309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