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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3考试网2016高考自主招生正文

2016江南大学自主招生录取政策

来源:江南大学 2016-3-14 13:39:27

录取政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进行录取。
  
  A类: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其认定专业,经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即可录取。
  
  B类:高考成绩在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在该省(市、区)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10分内(江苏省考生5分内),且填报其认定专业,经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即可录取。
  
  特别说明:
  
  1、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区)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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