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联合开展2013年自主选拔“自强计划”的公告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的指导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教育机会公平,扩大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政策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覆盖面,为长期学习和生活在这些地区且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勤奋上进的高中毕业生提供更多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清华大学、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四校”)在总结2012年工作的基础上,2013年继续共同实施自主选拔“自强计划”。
四校联合开展的“自强计划”的招生对象与清华大学“新百年自强计划”要求相同,所有已申请清华大学“新百年自强计划”的学生自动成为四校联合开展“自强计划”的申请人。四校将分别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可于
四校中任一所高校审核通过的学生,须在
考生还须参加于
通过AAA测试的考生将参加各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办法及自主选拔资格认定方法由四校依据各自情况和政策分别公布。
特此公告。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附:“自强计划”考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自强计划”考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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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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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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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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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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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县)及就读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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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 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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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志愿高校(寄送此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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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志愿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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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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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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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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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金额: 元 路费 学生签字: (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地到当地考点的距离给予往返交通费支持,一般标准为火车硬座或长途汽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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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中学或所在地政府部门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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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部门审批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注:请于12月18日前(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将此表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一起寄至A志愿高校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