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州大学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录取原则
1.志愿填报:被确定为福州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合格的资格考生,第一志愿填报福州大学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视为放弃。学科竞赛资格生的专业志愿至少填报一个与学科竞赛相关专业,即数学类、计算机类、化学类、电子信息类、生物工程类。
2.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福建省本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未达我校投档线,政审体检合格,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个人特长、专业志愿和实际录取情况确定专业给予录取。
3.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已达到我校在福建省本一批投档线,将给予加10分选择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