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合肥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3年高考。考生须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合肥工业大学,具体志愿填报请按考生所在省市2013年志愿填报相关规定进行。
(一)自主招生成绩优秀
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在高考原始成绩上增加20分排序确定专业。
(二)自主招生成绩合格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考生12分)以内,且不低于该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择优予以录取,并在高考原始成绩上增加10分排序确定专业。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投档线的,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在高考原始成绩上增加20分排序确定专业。
对于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投档考生,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3分级差将其档案投入第二志愿专业,以其降档后的总分与该专业其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实际总分相比较,从高到低录取;若仍不能满足时,我校将不再降分,将其档案投入后续志愿专业中录取,直至服从志愿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均作退档处理。
自主招生录取及专业安排,均在生源地自主招生合格考生中进行加分排序,与非自主招生考生不作比较。
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录取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