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入围学生名单在招生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于4月底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综合测试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关注《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说明》。
八、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2015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批进行。考生在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一致,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入围考生自主选择是否填报我院,未被我院录取者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不影响普通第二批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院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5%+学院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3.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学院根据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凡被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十、咨询方式
学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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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