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位一体招生

3773考试网2016高考浙江三位一体招生正文

2015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测试时间方式

来源: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2015-2-6 10:39:15

测试与考评
第九条 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综合成绩总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总分500分=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折合成满分50分,占总分的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占总分的40%)+高考考试成绩 (折合成满分250分,占总分的50%)。
第十条 综合素质测试
1.时间:2015年4月12(周日)9:00开始(必须在面试当天8:30前签到领取测试号)。
2.地点: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内。
3.测试形式:专业测试和素质考评。
4.测试组织:学校组织建立专业测试评委师资库,测试前随机抽取产生评委,每组评委由5-7名评委专家组成,按照评分规则对考生进行测试;同时,成立素质考评组。
5. 分值: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测试180分,素质考评20分。
素质考评主要依据为高中阶段竞赛及获奖情况,经学校素质考评组审核后,最高20分。素质考评具体项目及分值另行公布。
6.测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以于4月15日后登录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sxvtc.com/)首页,点击相应查询链接,输入要求字段查询。
第十一条 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折算分值以浙江省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等第成绩为准;非浙江省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无效。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折算分值为:语文、英语、数学、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门课程等第换算成绩之和/9(课程成绩依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满分为50分。
考生的高中学考(会考)科目成绩换算分值如下表:
高中学考(会考)成绩等第
A
B
C
P
成绩折算(分)
50
40
3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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